•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3 17:26:21 股吧网页版
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4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二)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一切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三)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

(四)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25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五)202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67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问询问题。

(六)2025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
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并披露了《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文件。

二、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
极推进各项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后续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合理运用多种资本市场工具,助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