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原则和内容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 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
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
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 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
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
营方针等;
(二)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
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 企业文化建设;
(六)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一节 股东会
第八条 公司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股东会的安排组织工作。
第九条 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在召开时间和地点等
方面充分考虑便于股东参加,为投资者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
第二节 网站
第十条 公司应根据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站地址。当网址发生变更
后,公司应及时公告变更后的网址。
第十一条 公司应对公司网站进行及时更新,并将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
显著标识加以区分,对错误信息应及时更正,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公司官方网站,并在该网站设立投资者关系专栏,
用于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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