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对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赵丽锦女士担任,独立董事江冰女士和独立董事钱振华先生担任委员。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鹏先生担任,独立董事江冰女士、独立董事邵勇健先生、非独立董事陈晓冬先生、非独立董事朱超先生担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年度内共计召开10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如下:
1、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业绩预亏的议案》。
2、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5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6、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7、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亏的议案》。
9、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0、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定期报告期末实际情况。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报告等资料,以及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等途径,掌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