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6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50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
讼、仲裁外,累计诉讼、仲裁新增涉案金额为 3,924.3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62%。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的最终结果存
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晟科技”)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晟新能源”)近日收到溧阳市人民法院发出的相关诉讼文件。现将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时创”)
被告一: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一签订《太阳能电池销售合同》,约定被告一向原告采购单晶Topcon 电池片。双方后续签署了四份补充协议,最终确定合同含税总价款为人
民币 74,412,624.05 元,所有货物均已实际交付。被告一尚欠货款本金
22,480,359.35 元未支付。
为担保前述《太阳能电池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被告一全部债务的履行,
2025 年 11 月 7 日,原告、被告一与被告二共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约定由被
告二以其持有的国晟科技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为被告一所欠全部货款、违
约金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费用提供质押担保。2026 年 2 月
10 日,原告、被告一、被告二又签订《股权质押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对质押股
份数量进行调整,截至目前,被告二仍有 2,180 万股国晟科技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处于合法有效质押状态。现被告一逾期拒不清偿剩余到期货款,已触发股权质押
合同约定的质权实现条件。原告遂诉至法院。
(三)诉讼请求内容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本金人民币 22,480,359.35 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欠款本金 22,480,359.35 元为
基数,自 2026 年 5 月 28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5 倍计算);
3、判令确认原告对被告二持有并质押的 2,180 万股国晟科技股份享有质权;
原告有权就拍卖、变卖上述质押股份所得价款,在上述第 1、2 项债权及本案诉
讼费用范围内优先受偿;
4、判令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
保险费等)。
二、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
讼、仲裁外,累计新增诉讼、仲裁金额为 3,924.3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2.62%。具体如下:
序 原告 被告 案号 案由 金额 审理阶段
号 (万元)
单笔在 600 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如下:
安徽华晟新能 安徽乾景宇辰新能 (2026)皖 买卖合同 一审未开
1 源科技股份有 源有限公司、吴君 1802 民初 1903 纠纷 1,668.26 庭
限公司 号
常州时创能源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 (2026)苏 买卖合同 一审未开
2 股份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国晟 0481 民初 6566 纠纷 2,248.04 庭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