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7
关于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零二六年三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5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审核问询函”)已收悉。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博达”、“公司”、“发行人”)会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申报会计师”、“众华”)、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方达”)等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内容附后,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中使用的释义或简称与《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问询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目录
目录 ...... 2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及融资规模 ...... 3
问题 2:关于公司业务及经营情况 ...... 56
问题 3:其他 ...... 92
问题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及融资规模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9,074.00 万元,将投资于“科博
达智能科技(安徽)有限公司汽车中央计算平台与智驾域控产品产能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域控项目)、“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基地建设(二期)及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安徽扩产项目)、“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浙江扩产项目)、“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技术研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2)域控项目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安徽智科,公司通过持有上海智科 80%股权而间接控制安徽
智科 100%股权,上海智科设立时未由发行人控股;2025 年 9 月,公司以 3.45 亿元向
实控人控制的上海恪石收购上海智科 60%股权,涉及业绩承诺。3)域控项目达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 574,270.02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17.11%;安徽扩产项目达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 81,345.89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16.89%;浙江扩产项目达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 436,045.49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18.01%。
请发行人:(1)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的报告期内收入规模、业务稳定性和现有产能利用情况,分析是否属于现有成熟产品;如涉及产品升级迭代或者新产品的,说明本次募投产品在原材料、生产设备、技术工艺、客户拓展、细分应用领域等方面与现有产品是否具备协同性,相关项目研发和产业化进展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域控项目”涉及的中央计算平台和智驾域控的具体内容,以及 AI 技术的应用领域及实现功能,对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的具体影响,说明该项目产品研发过程、技术来源、人员投入、意向协议客户及执行过程等;(3)科博达安徽基地建设一期项目的最新建设进度、投资安排及达产情况,一期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及联系,资金使用及效益能否明确区分,是否存在重复投入;“信息化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技术来源,以及公司现有业务及产品的具体影响;(4)结合本次募投各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供需情况及发展趋势、公司相关产品市占率和产销情况,本次募投产品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协议、项目定点对新增产能的覆盖率等,分析本次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5)结合标的公司收购前的财务数据、员工结构、设备及场地、技术研发阶段、客户情况、盈利预测及同行业可比案例等,分析是否存在利用上市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渠道、客户等资源的情形,说明向关联方收购上海智科 60%股权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业绩承诺的补偿方式及履约保障措
施的有效性及合理性,是否已充分考虑本次公司单方面提供借款的影响,是否有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说明域控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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