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6-021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所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
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
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所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
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76 人,注册会计
师共 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9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所 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237.70 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为人民币 43,209.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775.78 万元。
众华所上年度(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8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
民币 9,758.06 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 80 万元。另有 3 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 4 万
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无生效判决。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朱依君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娴丽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倩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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