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黎建中)
本人黎建中作为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审慎行使股东会和董事会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专业优势,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黎建中,男,197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无锡江南磁带有限公司税务会计,锡山华夏会计师事务所项目主审,2000 年 11 月至今任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合伙人。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
加董事会 亲自出 式参加次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次数 席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议
黎建中 5 5 3 0 0 否 4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通过听取汇
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在各项会议中
认真审议,积极讨论,审慎发表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人对在报告期
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专门委员会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黎建中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1 1 0 0
报告期内,作为两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尤其是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积极参与到相关工作当中,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监
督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评估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监督及评估
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协调了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
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持续关注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往来、内部控制、
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监督外部审计工作的质量,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和公司组织的业绩说明会,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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