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本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衡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衡所在资质、执业记录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保持履职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
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衡所拥有合伙人 85 名、注册会计师
338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10 名。
天衡所 2025 年度业务收入 49,572.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 万元。2025 年天衡所为92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为 1 家。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钱俊峰,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静,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过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顾晓蓉,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 年开始在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无。
(三)独立性
天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质量控制制度
天衡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
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审计报告。
(二)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签发报告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签发报告复核:报告签发人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重点复核,并批准签发审计报告。
(三)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天衡所制定有明确的业务咨询和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对于项目执行中出现的不同意见,通过讨论、沟通、咨询等方式来解决。对于重大意见分歧,天衡所实施明确的分歧解决程序,确保在意见分歧解决后才出具业务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业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追责与持续跟进,以期达到整改效果。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天衡所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同时,天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盘
点、年报审计工作等,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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