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 ST 星农 公告编号:2025-074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
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回收工作,已通过上门催讨、签订回款计划、提起诉讼等多种途径催收应收款项,但若不能及时收回的,将可能导致公司运营资金不充足、短期偿债压力提升、加重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当期利润、降低盈利水平等不利情形。
公司本年度收购的两家标的公司在主营业务、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方面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后续业务资源整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财务数据需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数据为准。如后续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整合,可能会对公司及两标的公司业务增长的可持续性产生影响。
公司对两家标的公司的未来预计与描述,是基于当前经营情况的预测,并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未来经营情况取决于标的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未来业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农机”或“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5]387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了相关人员就问询函涉及的有关问题向相关方进行了核实,具体回复说明如下:
一、关于营业收入
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01 亿元,同比增长 55.77%,扣非前
后的净利润分别亏损 0.25 亿元、0.34 亿元,扣除已收购的中城汽车(山东)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城汽车)2025 年 1-8 月的营业收入为 2.80 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 0.57
亿元。三季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业务销售增长所致。
请公司:(1)区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包括业务名称、经营主体、经营模式、收入金额、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结合公司在该业务中的权利义务划分、违约风险责任归属等情况,对照《企业会计准则》说明收入确认方法及判断依据,并说明是否与同行业一致;(2)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名称、所在地、业务往来内容、合作期限、交易金额、回款情况,说明是否为新增、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往来,如是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3)请公司及会计师严格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等规则,结合公司 2025 年主营业务构成,全面核实是否存在应扣除的收入及相关收入确认方法是否合规。
公司回复:
(一)区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包括业务名称、经营主体、经营模式、收入金额、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结合公司在该业务中的权利义务划分、违约风险责任归属等情况,对照《企业会计准则》说明收入确认方法及判断依据,并说明是否与同行业一致;
1、按业务板块的前三季度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包括业务名称、经营主体、经营模式、收入金额、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当前主营业务总体分为农机板块和汽车板块两大类别,其按照各自的业务特色开展经营活动。其经营模式具体是:
(1)农机板块
农机板块,主要围绕农业生产作业全过程,所开展的农机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在全过程环节中公司参与开展的农事作业服务。其经营模式分别是:
1)农业机械:主要是产品销售,指公司采用自主研发、自主采购(发动机、履带等)、自主生产与委外加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生产经营,并统一进行整机装配的生产模式,即自主加工技术含量较高、附加值较高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零部件,通过外购和外协定制完成其余零部件,最后由公司统一进行整机装配和调试,并通过经销商买断式销售的模式,向最终用户提供销售与售后服务。
该业务主要由公司本级及分布在湖北、江苏、安徽、重庆、贵州等旗下各子公司
开展,属于公司设立起开始经营的传统业务。
2)农事服务:主要是服务输出,指依托于公司掌握的农业机械装备保障和精准作业服务能力,通过公司科学的组织、运营、调配、管理能力和资源安排,采用自主参与、自主经营与外购、委托外协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经营活动,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作业流程、统一管理模式,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为农户、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经纪人、农事服务中心等经营主体提供先进、高效、智能的农业机械服务,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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