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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22:17:00 股吧网页版
*ST星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现将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叶若慧女士、独立董事杨萱女士、董事郑敬辉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叶若慧女士担任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有关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内审部一季度报告及二季度计划的议案》。

(二)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内审部二季度报告及三季度计划的议案》。

(三)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四)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内审
部三季度报告及四季度计划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审计期间,认真负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审计和内控工作进行了指导。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了解与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和完善内部控制各项制度。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配合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积极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财务工作和内控工作的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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