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1 年 1 月,是由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1998 年 12 月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12 月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会事务所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113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551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91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审计期间,恪尽职守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计划及相关资料,并持续督促其按既定规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三)在上会事务所出具初步的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进行沟通并了解相应情况,以确保审计报告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审核无意见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6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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