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赋予的职责。现就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现任委员由章国政先生、姚卫国先生、黄敏虹女士三位委员组成,其中章国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姚卫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黄敏虹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达 2/3,各委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8 月 1 日颁布的《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审计委员会委员名单进行了调整,原审计委员会委员张荣先生变更为黄敏虹女士。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工作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召开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并进行决策。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忠实地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严格、谨慎地对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序 会议召 届次 议案 表决
号 开时间 结果
2024 年 第五届审 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
1 3 月 25 委员会第 二 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2024 年年度审计相关事宜的议 通过
日 次会议 案》。
1、《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第五届审 计 3、《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 年 全部
2 4 月 15 委员会第 三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通过
日 次会议
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 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第五届审 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 年半
3 8 月 19 委员会第 四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通过
日 次会议
2024 年 第五届审 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 年第
4 10 月 28 委员会第 五 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日 次会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被聘任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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