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赋予的职责。现就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现任委员由章国政先生、姚卫国先生、黄敏虹女士三位委员组成,其中章国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姚卫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黄敏虹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达 2/3,各委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工作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召开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并进行决策。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忠实地履行职责,均出席了会议,严格、谨慎地对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序 会议召 届次 议案 表决
号 开时间 结果
1、《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董事会审
2025 年 第五届审 计 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全部
1 4 月 18 委员会第 六 通过
日 次会议 2、《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 2025 年度
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 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第五届审 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 年半
2 8 月 18 委员会第 七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通过
日 次会议
2025 年 第五届审 计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5 年第
3 10 月 27 委员会第 八 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日 次会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被聘任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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