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方式:
朱建弟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 Zhujiandi.jg@bdo.com.cn
杨志国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总裁 Yangzhiguo.jg@bdo.com.cn
章丹 监管业务联系人 Zhangdan.jg@bdo.com.cn
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352 号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环
保”)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350 号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联泰环保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联泰环保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联泰环保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联泰环保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联泰环保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 年 4 月 28 日
附表
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5 年度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 2025 年 占用累计 占用资金 2025 年度 2025 年期 占用形成
用 名称 公司的关联关 核算的会 期初占用 发生金额 的利息(如 偿还累计 末占用资 原因 占用性质
系 计科目 资金余额 (不含利 有) 发生金额 金余额
息)
现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附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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