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2025-024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04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19 - 2025/6/20 2025/6/20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23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2025 年 5 月 23 日,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
以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256,449,65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3,934,800 股
后的总股本 252,514,85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 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共
10,100,59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52,514,850×0.04)÷256,449,650≈0.04 元/股。
根据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故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4)÷(1+0)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19 - 2025/6/20 2025/6/20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实际税
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暂免征个人所得税。公司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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