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5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钱柏林先生、陈雪华先生、李海龙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钱柏林先生、李海龙先生为独立董事,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钱柏林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
(一)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第一次工作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沟通事项的议案》。
(二)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第一次工作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审查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及《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 12 项议案。
(三)2025 年 8 月 1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第三次工作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第四次工作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第五次工作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并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并按照与公司协商确定的时间安排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审计稽查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
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使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在 2024 年度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我们在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有效沟通的基础上,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公司本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管理层作了持续、充分的沟通,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了认真的分析、讨论,并督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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