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陈妙财)
本人陈妙财作为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负责行使职权,客观公正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妙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出生,2001 年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2009 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修硕士研究生,2001年至今历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现兼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 2022年 6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职,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5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每
次召开会议前,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召开董事会前能够主动了解所审议事项有关情况,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报告,重点关注公司定期财务报告以及关联交易事项,对相关财务数据事前认真审阅,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总监、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确认,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除应当回避表决事项以外,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年度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本年度出席
独立董事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股东会次数
陈妙财 8 8 0 0 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分别出席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公司定期报告、聘请公司财务总监、提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本人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并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积极与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沟通,详细了解议案涉及相关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审议事项包括《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
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促进提升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由于公司聘请的前任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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