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21:48:24 股吧网页版
志邦家居: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为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可行性分析说明如下:

一、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持续拓展,海外销售规模不断扩大,销售回款主要以美元、澳元等为主,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将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有必要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流动性较好。公司已建立健全有效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强化风险预警、汇率变动风险预测、重大异常、重大风险汇报制度。公司合理配备了专业人员,且已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具备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本次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预计自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在本次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
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及澳元等。

2、交易对手方: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方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期限

本次交易有效期为自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六)人员配备

公司人员配备齐全。根据《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由公司总裁、公司财务部门、公司审计部、证券部及业务部门分工合作,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不得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
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通过专业机构掌握市场波动原因并研判未来走势,选择风险可控、交易简便的品种;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原则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当汇率发生宽幅波动且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潜在亏损时,公司将积极寻求展期等风险对冲产品,严格控制市场波动风险。
2、公司选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合作方都是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审慎的大型银行金融机构;选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并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币种、金额、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