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5-045
转债代码:113661 转债简称:福 22 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26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23 - 2025/6/24 2025/6/24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4 月 30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
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2.60元(含税)现金红利。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本次差异化分红具体分派情况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福 22 转债”已进入转股期,为保证公司本次权益
分派时总股本不发生变化,自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福 22 转债”停
止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福斯特:关于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时“福 22 转债”停止转股暨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与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股票收盘后的总股本一致。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608,736,752 股,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的股数 2,738,800 股,即以 2,605,997,9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2.60 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77,559,467.52 元。
(3)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
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605,997,952×0.26 元)÷2,608,736,752≈0.26 元/股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26)÷(1+0)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6/23 - 2025/6/24 2025/6/24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股东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临安同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林建华先生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