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伯耿,中国国籍,1958 年 9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至今任浙
江大学教授,1995 年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化工学会常务理事兼化学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化工学会理事长等职务。本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相关任职情况以及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业务及服务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5 次、董事会会议 9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的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独董姓 会情况
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
加董事会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出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李伯耿 9 9 8 0 0 否 5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并实际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 2 次。报告期内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成员,本人亲 自出席了报告期的所有相关会议,并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三)与公司内审部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关于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本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召开了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 所的年度审计情况及关注事项的汇报,对年审会计师的审计进展情况、应收账款 减值情况、其他关键事项变化情况等进行了关注了解。
(四)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进行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情况
2025 年,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介绍,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
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情况等进行了解;本人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 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此外还通过参加专业培训提升自 我履职能力,并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 专业依据。本人在工作中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
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向关联方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三年租金合计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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