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9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由独立董事刘梅娟女士、独立董事杨志坚先生、董事林天翼先生组成,其中刘梅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暨主任委员。
经 2025 年 9 月 16 日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再
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为由独立董事刘梅娟女士、独立董事杨志坚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孙明冬女士组成,其中刘梅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题
1、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内审部
工作报告》的议题;
2、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内审部
1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4 月 8 日 工作计划》的议题;
员会第二次会议 3、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题;
4、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题;
5、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题;
6、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题;
7、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题;
8、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职情况报告》的议题;
9、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题;
10、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继续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的议题;
11、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题;
12、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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