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6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6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签率/配 有效申购数量 实际配售数 实际获配金
类别 售比例 (手) 量(手) 额(元)
(%)
原股东 100 1,381,008 1,381,008 1,381,008,0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 0.00434573 9,641,462,154 418,992 418,992,000
者
网下机构投资者 - - - -
合计 9,642,843,162 1,800,000 1,800,000,000
特别提示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能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22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上证发〔2025〕47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豪 26 转债”,债券代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 2026 年 6 月 1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
后的 1 手或 1 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8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
销基数为 180,0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54,00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豪能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
售和网上申购已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T 日)结束。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
有参加申购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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