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豪能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豪能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68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8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0,523,859.6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9,476,140.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6 月 22 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 止 向 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6CDAA1B0767)。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会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使用募集资金
1 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项目(二期) 130,667.21 130,000.00 13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50,000.00 50,000.00 48,947.61
合计 180,667.21 180,000.00 178,947.61
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自 2025 年 11 月 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起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25,683,564.58 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225,683,564.5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
1 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项目 1,300,000,000.00 225,683,564.58 225,683,564.58
(二期)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489,476,140.32 - -
借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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