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能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4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7,605,283.02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2,394,716.9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 止 向 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4CDAA1B0432)。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1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55,038.03 39,000.00 39,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15,239.47
合计 71,038.03 55,000.00 54,239.47
三、使用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 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在使用上 述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采购计划,履行相应的内部审 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在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时,由经办部门根据合同条款提交付款申请并注明 付款方式,按照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相关审批程序履行完成 后,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支付。
3、公司财务部建立使用外汇、信用证等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台账,按月汇总,并抄送保荐机构。
4、公司财务部发起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流程:对于使用外汇、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度汇总或逐笔填制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单,并匹配付款清单和支付凭据,经公司内部流程审批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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