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具有财政部门颁发
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二)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扬子江新材和恒信玺利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三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76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翠琼女士,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3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艳秋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 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罚类型
因在执行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项目时
何勇 2026-1-30 监督管 北京证监局 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
理措施 题,对信永中和事务所及签字注册
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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