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
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 号),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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