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夏晖,作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
夏晖,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微纳系统用先进材料专业。2007年至2008年任新加坡国立大学机械工程系研究工程师;2008年至 2011年任新加坡国立大学机械工程系博士后研究员;2011年至2015年任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2015年至今任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24年5月20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综上所述,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履职原则,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与相关材料均进行审慎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交流,并结合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2025年度任职期间,针对公司董事会无需回避表决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异议、反对及弃权表决情形。
2025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夏晖 5 5 0 0 否 1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各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本人作为上述委员会委员(其中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恪尽职守,充分利用个人专业知识,对所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在会议前,本人通过预先沟通等方式,积极获取决策必需的信息和资料,发挥专业技能,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在讨论中积极贡献意见和建议,确保独立、客观及谨慎地行使投票权。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年度现场工作时长已达15天,满足监管要求。本人通过线上沟通、现场交流、参与公司及行业会议等多种形式,持续跟踪公司经营管理与财务运
行状况,在年度审计工作中认真听取相关汇报,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全貌。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并实地调研公司项目建设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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