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玉春,作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独立、诚信、谨慎地履行了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
王玉春,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南京财经大学首届教学名师。1983年8月至2005年3月,在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工作,教授职称,历任财务系主任、校“财会审”研究中心副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安徽省工商管理硕士( AH-MBA )财务学科组负责人。2005年至今,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现任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本人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均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无需回避表决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王玉春 5 5 0 0 否 1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职务的议案》后不再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只担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决策提供建议和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推动公司不断提高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搭建沟通桥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协作。针对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审计重点方向确定等关键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研讨、达成共识,保障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推进。同时,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深入沟通,详细了解年度报告审计中应收账款函证、收入确认与计量等核心事项的推进情况及核查结果;日常工作中,主动获取公司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与年度计划,每季度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审核内审工作进展,全程监督内部审计计划的落地执行,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三)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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