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志刚)
本人(陈志刚)作为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真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相关会议,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志刚,历任浙江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副总经理、温州华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温州分所负责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帝杰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杭州中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温州华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州东晟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品森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温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或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陈志刚 1 1 0 0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志刚 1 1 0
3、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会议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或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陈志刚 3 3 0 0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或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陈志刚 1 1 0 0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任职期内,公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任职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议案提出、审议和表决等相关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会议的决议及审议事项均合法、有效,本人未对董事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现场考察、与股东交流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任职期内,公司有关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任职期内,除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察,还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知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多方面信息,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
经营发展状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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