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ST 原尚 公告编号:2025-050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
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5 年修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最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原条款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的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的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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