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总经理。
第三条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七)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八)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九)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十)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十一)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十二)本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董事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八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者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第九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一条 具有本细则第三条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期限由董事会决定,并在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进行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在总经理外出或者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长决定是否临时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部分或者全部职权,若代职时间超过 30 个工作日时,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
第十四条 财务总监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通知、组织、记录、整理和保管会议记录和纪要。总经理办公室需于会议召开 2 日前书面或者电话形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需要上会讨论的文件由秘书或者有关部门负责准备,并在会议召开前一天发放给出席会议人员。会议一般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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