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以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持续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重视和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置必要的信息交流渠道,建立与投资者之间良好的双向沟通机制和平台,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应当公平对待其所有投资者。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上市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要求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主管负责人。证券部是公司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者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信息收集、披露:收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信息,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并报送有关部门;
(二)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会、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材料;
(三)定期报告:主持年报、半年报、季报的编制、设计、印刷、寄送工作;
(四)信息沟通: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
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建立同投资者进行双向信息交流的平台,用于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信息;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增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可读性;
(五)接待投资者:接待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与其经常保持联系,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和关注;
(六)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七)同业交流:与其他上市公司的证券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
(八)分析研究:跟踪、学习和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行业动态和相关法规、财经政策,调查、研究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状况,跟踪反映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的关键指标,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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