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6 18:03:23 股吧网页版
*ST原尚: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7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ST 原尚 公告编号:2026-01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于 2026 年 3 月 3 日至
2026 年 3 月 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2026 年 3 月 6 日,
公司股价涨停。公司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未来可能存在股价快速下跌的风险。公司对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4月30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因财务类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有关情形消除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因2025年度原尚股份存在新增客户数量较多、新增业务金额和占比较大等情况,相应的审计工作量较大,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我们仅执行了部分审计工作,在我们已执行的审计工作中尚未发现原尚股份业绩预告与审计中的财务报表数据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由于原尚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未完成,我们将进一步实施审计程序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原尚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此可能导致原尚股份2025年度审定财务报表与2025年度业绩预告存在差异。”

公司已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于2026年2月14日披露了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截止2026年3月6日,公司股价涨停,收盘价为37.99元/股,公司最新市净率为7.31倍。根据中证指数网(www.csindex.com.cn)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最新市净率为1.42倍。公司目前的市净率远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三、持续亏损风险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91.27万元、-5,335.89万元、-4,053.77万元。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0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6,400.00万元到-7,600.0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800.00万元到-6,9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200.00万元到-7,400.00万元。公司未来的整体盈利水平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公告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相关信息均以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