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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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业绩预告的问询函中需要
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6]25009640035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业绩预告的问询函中需要
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的专项说明
华兴专字[2026]25009640035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贵部于2026年1月30日下发的《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33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本所”)作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或“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会计师,针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对公司问询函回复的内容与相关资料、数据进行了认真核对,并实施了询问、检查等程序。由于对原尚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还在进行中,本专项说明中的会计师意见并不代表我所发表的最终审计意见,最终以经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和需要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文件为准。现将有关问题的意见回复说明如下:
一、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21 亿元至 3.70 亿元。
而前期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35 亿元,相关财务数据存在差异。请公司:
(1)说明全年收入预计下限低于前三季度收入的具体原因,收入调整所涉的具体业务、对应客户、调整原因、调整前后金额、对前期已披露的各期财务报告数据的影响,是否需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回复】
公司前期披露业绩预告显示,2025 年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3.21 亿元至 3.70 亿元。其中收入下限未包含哈密项目、国经项目、旭洋项目及其他 2025 年新增项目所产生的收入,收入上限未包含哈
密项目所产生的的收入,主要原因系相关项目尚在审计流程中,相关
情况尚在核查中,具体如下(注:以下客户与我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2025 年年 2025年1-9 2025 年 12 期后回款
序 客户名称 度交易金 月交易额 交易内 月 31 日应 (2026年1 未计入下限收 目前待核查问题
号 额(不含 (不含税) 容 收账款余 月 31 日) 入原因
税) 额
1、业务收入确 1、上游供应商和下
认适用总额法 游的下游客户是否
或净额法尚未 存在关联关系尚待
确定; 核查,公司是否有
哈密润鑫 大宗商 2、尚未形成稳 自主定价权待进一
1 供应链有 11,387.19 8,670.38 品煤炭 8,736.47 500.00 定业务模式,如 步论证、业务管控
限公司 运输 无法在审计报 过程仍需进一步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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