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原先的牟小容、莫慧、陈功玉变更为牟小容、莫慧、杨帆。各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牟小容女
士的任期为自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16 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并由具有专业会计
资格的独立董事牟小容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并
发表审议意见。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5 年 4 月 3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仓储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2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武汉市和川友零部件系统制造有限公司 60%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2025 年 4 月 28 日 议案》《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9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2025 年 7 月 11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签订<仓储配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22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7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情况
(一)定期报告的审阅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 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聘请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方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聘请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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