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文件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交建股份”)于 2025
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治理
系列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
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
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同步进行修订。在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具体修订内容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2022 年 1 月) 公司章程(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的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方式成立,在安徽省市场监理管理局注册登 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在安徽省市场监督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913400001489533507 代码为:913400001489533507。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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