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8:15:58 股吧网页版
顾家家居:顾家家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家家居”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就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谢诗蕾女士、郭鹏先生、徐起平先生、杨榕桦先生、吴芳女士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谢诗蕾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公司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1月13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年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就2024年年度报告、内审事项进行了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4年年报审计计划,审计负责人向审计委员会汇报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会议审议通过了《顾家家居2024年年报审计计划》《顾家家居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2、2025年4月24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机构就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会议审议通过
了《顾家家居2024年年度审计情况的报告》。

3、2025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顾家家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顾家家居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顾家家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顾家家居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计提债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顾家家居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5 年 7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名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5、2025年8月22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顾家家居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25年10月27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顾家家居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且诚信状况良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建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对重大事项进行了讨论。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准则变更原因除外)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我们审查并通过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