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5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
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下午 2:00 在福州市
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婷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八人(其中,董事林锋女士、江河先生、郭超男女士及独立董事郭晓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 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 审议通过《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069,824,486.47 元,具备实施分红的条件。公司 2025 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570,084,039 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18,812,773.29 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15%。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董事会认为:公司注重经营利润在经营发展与回报股东之间的合理平衡。经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战略规划、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确实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用于满足市场开拓、项目建设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
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增长潜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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