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兼职情况
本人刘松,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澳洲注册会计师、英国注册管理会计师。现任天健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合伙人、总经理;曾任玛泽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多家企业
和专业机构管理岗位。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至今任国
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没有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10 名股东,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召开年度股东会 1 次、临时股东会 3
次;召开审计委员会 3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战略委员
会 1 次。本人分别出席董事会 8 次、股东会 0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不
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对于参加的会议,本人均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会前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及会议资料,会中积极参与讨论、合理提出建议,会后及时监督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资料,主动向管理层了解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从自身专业角度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的一些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与内审部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年审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审重点关注事项和本人关注的事项进行多次沟通,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各项内审工作进行沟通,4 次听取内部审计机构的日常审计工作汇报,推动审计工作正常开展。
(四)现场考察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调研、专题座谈、视频会议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制度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结合本人自身专业背景,重点关注公司内控规范建设及内部审计工作进展,及时提出专业建议。同时,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动态及市场变化,跟踪分析相关媒体报道,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报告期,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报告期,本人通过参加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
明会、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交流和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定期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企业财务情况。召开相关会议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
件及相关材料,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仍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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