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6 21:12:20 股吧网页版
神力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忠渭先生的通知,陈忠渭先生与辽宁为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康祺
资产致远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康祺资产致远 1 号”)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签署了《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陈忠渭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47,9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2.00%)以人民币 14.553 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 1 号,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697,088,700 元。其中辽宁为戍拟受让 32,65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15.00%),康祺资产致远 1 号拟受让 15,25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00%)。

●辽宁为戍与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康
祺”)已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广州康祺与辽宁
为戍拟行使的表决权保持一致意见,有效期至《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日起满 36个月为止。

●上述协议转让完成后,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7,9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0%,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辽宁为戍,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雪,本次协议转让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王雪、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 1 号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过户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本次权益变动所受让
的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忠渭先生共计持有公司66,842,943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70%。2025年4月14日,陈忠渭先生与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1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忠渭先生拟将其持有的47,9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00%)以人民币14.553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1号,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697,088,700元。其中辽宁为戍拟受让32,65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00%),康祺资产致远1号拟受让15,25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0%)。

上述协议转让完成后,陈忠渭先生将共计持有公司18,942,943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8.70%。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1号将合计持有公司47,9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00%,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辽宁为戍,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雪,本次协议转让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转让方(甲方)

陈 忠 渭 , 男 , 中 国 国 籍 ,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身 份 证 号 :
3204051949********,住所:常州市经开区丁堰镇,通讯地址:常州市经开区丁堰镇。

(二)股份受让方

(1)辽宁为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一)

公司名称 辽宁为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街 1860-2 号

法定代表人 王雪

注册资本 2,3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04MAD996PM3B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 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