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0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神力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忠渭先生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与辽宁
为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康祺资产致远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康祺资产致远 1 号”)签署了《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陈忠渭先生拟将其持有公司 47,9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2.00%)以人民币 14.553 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 1 号,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697,088,700 元。若本次股份转让顺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辽宁为戍,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雪。
协议转让终止的情况: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收到陈忠渭先生的通知,
因受让方未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如期支付交易价款,经与受让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于同日签署《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终止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终止协议》”),同意终止筹划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14 日,陈忠渭先生与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 1
号签署了《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陈忠渭先生拟将其持有公司 47,9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2.00%)以人民币 14.553 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 1 号,转让总对价为人民币 697,088,700 元。若本次股份转让顺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
将变更为辽宁为戍,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雪。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7 日、2025 年 4 月 25 日及 2025 年 5 月 22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
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协议转让的终止
自上市公司披露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后,交易双方持续推进本次交
易的各项工作,并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
意见。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要求,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 1号应于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之日起 10 个自然日内,向陈忠渭先生支付第二期及第三期交易价款合计 44,516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忠渭先生尚未收到辽宁为戍及其一致行动人康祺资产致远 1 号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的上述交易价款。经与受让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于同日签署《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终止协议》,同意终止筹划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
上述股份转让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股份转让方):陈忠渭
乙方一(股份受让方):辽宁为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10604MAD996PM3B
乙方二(股份受让方):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康祺资产致远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3044768250
上述“乙方一”及“乙方二”合称“乙方”
各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终止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因受让方自身原因,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于本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各方因本次交易所签署的协议全部终止,不再履行。
(二)各方一致确认并同意:本终止协议签署之后,各方基于本次交易事项以及本次交易所签署协议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结清,除本终止协议第三、四条提及的事项外,各方再无其他任何未决事项,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各方之间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各方应积极配合神力股份完成本次交易终止后的相关工作。
(四)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第一期价款。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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