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603822 股票简称:嘉澳环保 编号:2025-***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
案部分内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取消公司监事会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取消监事会。根据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如下条款进行修改: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1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
章程。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序号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八条 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
2 第八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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