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9 23:21:50 股吧网页版
信披违规坐实!嘉澳环保连续两年财报失真 将收千万元罚单并“戴帽”ST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603822_0

  因信披违规致财报连续两年失真,嘉澳环保(SH603822,股价84.73元,市值65.09亿元)将受到多重处罚。

  12月9日晚间,嘉澳环保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2月10日停牌一天,2025年12月11日复牌后,公司A股股票简称将由“嘉澳环保”变更为“ST嘉澳”,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除了将被ST外,嘉澳环保和两名时任高管拟合计被处以罚款1000万元。嘉澳环保在公告中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对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流程建设,提升内控合规水平。

图片来源:嘉澳环保公告

  子公司项目迟结转致财报连续两年失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每经记者”)注意到,嘉澳环保今年6月23日就曾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而近半年后的12月9日,公司才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图片来源:嘉澳环保公告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江证监局拟对嘉澳环保、沈健、吴逸敏作出行政处罚。不过,这起处罚还要从4年前说起。

  截至2021年12月,嘉澳环保子公司济宁嘉澳鼎新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环保增塑剂项目试生产结束,已通过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未按相关规定及时将上述环保增塑剂项目结转至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也未准确核算相应的借款利息,迟至2024年6月才进行结转,导致嘉澳环保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22年虚减营业成本约1344.42万元,虚减财务费用576.7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921.1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8.91%),虚增净利润1525.82万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绝对值的49.06%);2023年虚减营业成本1355.8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55.8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3.72%),虚增净利润1044.14万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200.38%),且2023年净利润由亏损转为盈利。

  今年4月29日,嘉澳环保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浙江证监局认为,嘉澳环保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相关条款所述违法行为。

  公司及两时任高管拟合计被罚1000万元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还显示,嘉澳环保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沈健,以及分管嘉澳环保财务和信披工作的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吴逸敏均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未能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是嘉澳环保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嘉澳环保、沈健和吴逸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50万元、250万元和200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款1000万元。

  嘉澳环保在公告中称,公司对上述相关拟处罚措施将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

  据2025年半年报,嘉澳环保是国内最早研发、生产环保增塑剂的领军企业之一,主营产品分环保增塑剂、环保稳定剂、生物质能源三大类,其中生物质能源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1.86%。

图片来源:Wind

  每经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嘉澳环保业绩持续承压。2022—2024年,公司营收同比增速分别为67.59%、-16.98%、-52.23%,归母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值。不过今年前三季度,嘉澳环保营收同比大幅增长189.39%至30.05亿元,归母净利润为-0.25亿元,亏损同比大幅收窄。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