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严力,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曾任职于中国银行鞍山分行、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太盟投资集团;2010 年创立钟鼎资本,现任钟鼎资本创始合伙人、CEO,曾任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自 2023 年 9 月 15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2 月 10 日,公司完成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详细了解公司情况。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在 2024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
事姓名 参加董 出席 式参加次 出席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数 议
严力 17 17 17 0 0 否 1
(二)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2024 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1 次。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四) 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除参加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外,本人合理安排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进行跟进了解,密切关注公司治理以及公司战略构建。
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与本人保持良好的沟通,使本人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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