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度,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张子君、
朱晓东、王昕;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分别为张子君、朱晓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子君女士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共审议议案 27 项,全体委员均全
部出席。
1、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 2023 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第四季度重大事项检查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 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 2024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 2024 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重大事项检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共 21 项议案;
2、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 2024 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二季度重大事项检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共 3 项议案;
3、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审议<内部审计部 2024 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重大事项检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 3 项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1、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部门的各项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2、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的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中兴财光华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