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1:27:05 股吧网页版
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财光华在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财光华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发表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于 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先生,管理总部设立于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立了 35 家分所。中兴财光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
业素养,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有合伙人 187 人、注册会计师 804 人。

中兴财光华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IPO 审计、发债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及其他特定目的审计,服务的客户遍及电信、金融、保险、证券、石化、石油、钢铁、有色金属、陶瓷、外贸、纺织、物产、电力、电子、电气、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领域。

中兴财光华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9.91 亿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76 亿元(未经审计);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89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
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
案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财光华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兴财光华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兴财光华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兴财光华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兴财光华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 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财光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资产减值、合并报表、租赁、关联方交易等。

中兴财光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兴财光华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 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财光华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五、 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兴财光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兴财光华制定了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