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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1 09:12:42 股吧网页版
遭重罚1450万元!ST华扬隐瞒资金占用与虚增利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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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晚间,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华扬,证券代码:603825)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北京证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前实控人苏同等2人合计被罚1450万元。同日,上交所对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苏同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华扬联众于2025年1月15日披露公司及前实际控制人苏同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5002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04号)。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苏同立案 。

  经查明,华扬联众存在两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一、华扬联众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1年,华扬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扬创想广告有限公司通过北京嘉实兆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向华扬联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提供资金18153万元,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华扬联众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均为18153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比例为10.02%和7.84%。华扬联众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均为18153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02%、7.84%、7.91%、11.73%和12.07%。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扬联众已收回上述被占用资金。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6号)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上述事项应当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华扬联众未按规定披露,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二、华扬联众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华扬联众少计提对北京鑫诺科捷商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732.96万元、6939.3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72%、10.31%。2025年7月10日,华扬联众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更正了相关财务信息。

  华扬联众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北京证监局指出,华扬联众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导致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以及华扬联众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苏同时任华扬联众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安排案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郭建军时任华扬联众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知悉案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且苏同、郭建军签字保证华扬联众相关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依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苏同、郭建军是华扬联众案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同时,苏同时为华扬联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安排案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的情形。

  华扬联众、苏同、郭建军存在认错认罚等从轻情节。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苏同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以500万元的罚款,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50万元的罚款;对郭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款金额1450万元。

  同日,上交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因上述违法违规事项,对ST华扬和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苏同,以及时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郭建军予以公开谴责。

  公开资料显示,ST华扬成立于1994年,自2002年以来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互联网综合营销服务,旗下整合了信息技术营销服务、新零售、综合性内容创造三大优势业务板块,是以驱动增长为核心、整合全渠道营销的全域营销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8月2日登陆上交所。

  2025年上半年,ST华扬实现营业收入6.15亿元,同比减少56.5%;归母净利润-2.09亿元,同比下降103.44%。净利润率更是降至-34.34%的历史低位。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99.96%,同比激增 23.04个百分点。

  2022年至2024年,公司已连续三年亏损,累计亏损达19.4亿元。

  截至9月10日收盘,ST华扬股价报9.81元/股,最新市值为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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