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 年度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11064 号)。本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述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5002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消除 2024 年度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具体措施: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11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92)。并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6 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法制审核,该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
收到相关行政处罚结果后,公司据此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并进行了内部控制整改,相关涉案人员已经离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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