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8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ST 利达 公告编号:2026-040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8,297.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42%。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柯利达”)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公司”)
被告: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省建”)、扬州绿建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绿建”)、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省建扬州”)、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建一工”)
(二)案件事实
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作为专业分包人就扬州绿建发包的扬州 GZ100 号项
目地块(扬州绿地健康城)建设工程分别与作为承包人的省建扬州、省建一工签
订《专业分包合同》,承接 C 地块 2-10#/14-20#楼、D 地块 1-7#/10-12#楼以及
D 地块 8-9#楼、C 地块 11-13#楼批量住宅装配式装修。后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工程欠款纠纷,2026 年 4 月,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目前等待一审开庭。
(三)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共计 78,440,983.79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4,529,966.81 元(以 78,440,983.79 元为基数,自案涉工程结算审定之
日即 2024 年 10 月 24 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按合同签订日即 2021 年 3 月 1
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请求支付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判令被告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被告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因人格混同、债务混同,就案涉全部欠付工程款及利息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被告扬州绿建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在其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上述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判令原告就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若法院不支持上述原告优先受偿权,则判令原告代位行使承包人对案涉工程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就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6、判决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二、本次诉讼判决、裁定情况或仲裁裁决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全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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