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ST 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6-022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独立董事工作督促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黄鹏先生、万解秋先生、靳庆彬先生共同提交的《独立董事工作督促函》(以下简称“《督促函》”)。
一、《督促函》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以及内控整改等问题发出此督促函:
一、加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
公司要加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的解决,配合会计师和监管机构核查,尽快解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我们建议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公司已连续两年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否定意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一定要重视公司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关联方管理、关联交易审批和资金管理机制,做好重大资金往来事项的监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做好 2025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我们注意到,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由 2026 年 4 月 23 日调整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一定要扎实做好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计和披露
工作,重点关注资金占用、收入确认、内部控制体系评价等,确保年报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
做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落实《督促函》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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